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德阳市交通运输局 德阳市水利局 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德市发改招标〔2019〕6号
关于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投标保证金
银行保函制度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 知》(国办发〔2016〕49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
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实 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建设统一市场、促进公平竞争、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决定在我 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 投标人参加2019年11月20日以后发布招标公告的工 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可以选择银行转账或者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
二、 投标人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按《德 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修订)》相关流程进行 缴纳;选择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应持银行出具的保函原 件至开标现场进行确认。
三、 为加强保函的管理,我市目前仅接受中国银行、中国建 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城华西银行、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德阳农商银行七家银行的保函。其它银行出具的保 函暂时不予认可。
四、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应釆用本通知提供的规范文本进 行填写,否则将作为无效文件不予接收。
五、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对投标人递交的银行保函内容 进行审核,对于格式和内容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应视作未成功 提交银行保函,拒收投标文件。
六、各投标人应确保其所出具的银行保函真实有效,若发现 伪造、仿造银行保函等行为的,行业主管部门应视作弄虚作假行 为,对投标人进行调查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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