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函也称为“维修保函”,是指应供货方或承建人申请,向买方或业主保证,如货物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卖方或承建人又不能依约更换或修理时,按买方或业主的索赔予以赔偿的书面文件。
担保金额:由业主与承包商在合同中约定,一般不应超过工程合同总造价的5%。
担保期限:由业主与承包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相关规定在合同中共同约定。
担保方式: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
特殊规定:工程结算时,若业主未把保修金全部支付给承包商,业主则不能要求承包商提交工程质量保修担保。
质量保函也称为“维修保函”,是指应供货方或承建人申请,向买方或业主保证,如货物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卖方或承建人又不能依约更换或修理时,按买方或业主的索赔予以赔偿的书面文件。
担保金额:由业主与承包商在合同中约定,一般不应超过工程合同总造价的5%。
担保期限:由业主与承包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相关规定在合同中共同约定。
担保方式: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
特殊规定:工程结算时,若业主未把保修金全部支付给承包商,业主则不能要求承包商提交工程质量保修担保。